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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东盟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网络复试)
2022-03-25 15:26  

为了顺利开展东盟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广西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广西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要求,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复试专家组


二、复试时间

我院一志愿复试时间拟定于3月27日,具体安排如下:

注: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

(一)复试形式

本着将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远程网络复试。

考生通过“双机位”实现远程面试和环境监控,复试组成员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考核,考生顺序、复试成员分组、试题等随机抽取,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平台

网络复试平台采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主选平台)进行,备用系统拟选用钉钉会议平台。

网络复试平台的功能和说明后期将及时公布,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复试前考生须提前学习、熟悉操作流程。


四、复试准备

按照《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操作指南》做好设备和环境准备。

(一)复试设备准备

考生需要按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应提前准备符合“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的设备和环境,准备好网络视频设备,建议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1部手机组合,选择独立安静且网络良好的复试地点。电脑用于正面视频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手机用于背面视频全场面监控,用于视频监控的设备应置于考生斜后方1米左右。复试过程中不得转换考试界面,不得人为中断任何一台设备,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像,不得将考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否则按照复试违规或作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

(二)复试环境和其他要求

应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居家或者宿舍)准备复试。严禁选择在培训机构、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考生如确实存在困难,应在复试前及时向报考学院反映,沟通解决办法。

(三)设备调试

考生复试前在学院指导下提前完成设备调试,提前熟悉系统各项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考生提前了解面试软件和熟悉系统操作,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端操作手册链接地址: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四)承诺书签订

考生复试前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保密要求,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与考试相关的任何内容。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系统测试

按学院提示完成系统测试与身份核验,进入候考区域。

(六)复试考核

考生进入考场,按照规定流程完成考核。如果网络出现异常,考生应主动联系学院。招生学院有权对考生的复试时间另作安排,之前的复试内容和结果学院可予认定。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业务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心健康等。

(一) 业务考核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重点考核招生目录规定的复试考试科目一,考查大学本科阶段专业学习情况(包括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及获奖情况等);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考生如需展示成果,相关材料应自己事先准备好。

考核方式:在线面试。

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2.综合素质和能力

重点考核治学态度、培养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核方式:在线面试。

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外语听说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外语实际听说的应用能力。考生使用本学科初试外语语种通过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进行口头测试,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进行评分。

考核方式:在线面试。

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了解和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并作为录取的一个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三) 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健康测试由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各学院联合组织,采取网络测试方式,测试时长约为20分钟,测试结果不对外公布、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供复试参考使用。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平台完成测试,否则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

(四) 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复试工作程序

复试过程中、复试结束后至复试结果使用完毕前,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直播、录屏、投屏,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所有考生和涉考人员须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1.考生在综合面试正式开始前45分钟登陆复试平台,完成实人认证;考前30分钟确认准考信息,按要求候场。

2.各考官应在综合面试正式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考场进行准备工作,主考官应在开考前召开简短的考官小组会议,明确各考官分工。

3.在面试正式开始前15分钟,由学院复试监督小组组长、副院长及考试系统技术秘书一起将综合面试试题上传系统。

4.正式面试时,由系统随机抽取试题给考生。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复试当天考生操作流程


七、成绩计算

(一) 初试成绩的计算

初试成绩标准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初试成绩标准分=总分(满分500分)/5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符合国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成绩标准分=(学院计算初试成绩标准分的总成绩+学院计算初试成绩标准分的总成绩各科目满分/全部科目满分×加分值)/(转化百分制的数字即除5)。

(二) 复试成绩的计算

东盟学院所有成绩计算方式均为:

复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30%+综合面试成绩×50%+外语听说测试成绩×20%

在复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生复试各项成绩。

(三) 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标准分×50%+复试成绩×50%。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八、复试费用

复试费180元/人(桂价费函〔2011〕572号文),考生须在复试前通过复试平台完成缴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九、录取

每批次复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后,剩余的招生计划从调剂复试考生中择优录取。学院将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指标数确定拟录取人数。


十、录取规则

(一)相同学科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项计划考生,分别在各自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

2. 非专项计划考生(含双少生)单独排名。

(二)依次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规则录取:

1. 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2. 同为少数民族的或汉族的,复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3. 复试成绩相同的,综合素质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所有考生只能在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不得转到其他专业录取。

(四)录取时,应参考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获奖情况、体育、艺术特长以及工作业绩等情况。

1.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

2. 近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公开学术刊物正刊上发表过报考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3. 近5年以来获得过专业比赛获奖、奖学金获奖以及相关资格证书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十一、候补与补录

每批次公布录取名单时,考虑到会有部分生源流失,每学科可按照招生规模100%的数量确定候补拟录取考生。当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该专业增加招生指标时,从候补拟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十二、录取类别

(一)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属于定向就业。

1. 定向就业生须于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签订者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院不承担责任。

2. 定向就业在职生,其人事档案一律不转入广西民族大学,不享受我校奖助学金待遇。

3.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在读期间,不得变更和解除定向就业协议;毕业时,学校开具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也仅限为签订协议上的定向就业单位或地区;考生毕业后,必须回签订协议的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毕业资格和撤销授予的学位;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学校制作后,转寄签订协议的定向就业单位发放,考生的学籍档案材料等关系转寄定向就业单位。


十三、不录取的情形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一)复试任何一项(包括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理论、加试科目、复试成绩)成绩未达60分的。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三)体检不合格的。

(四)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

(五)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

(六)未经公示的。


十四、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

(一)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新生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五、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

(一)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主动申请,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

(二)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确认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考生无论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都不可申请恢复,复试小组可从该复试学科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十六、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审批同意后,保留资格1年。保留期满后,需填写《保留资格返回申请表》申请返回。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用当年招生计划。

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向相关招生学院提出申请并报研招办审核。


十七、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享受初试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八、复试监督及违纪处理

(一)复试工作应接受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和巡视员的监督;还应接受新闻媒介和社会的监督。

(二)学院复试监督组可组织部分复试考生作为观察员参与本学院复试监督工作。遴选复试考生为观察员应在复试考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进行,且不影响其正常复试。

(三)复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漏试题和其他面试资料。发现有泄密和徇私舞弊行为的,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四)复试考官必须遵照有关回避规定,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面试工作

(五)考生在复试中出现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必要时,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处理。

(六)学院保护实名申诉、举报者合法权益。学校受理申诉、举报部门联系方式:学校纪委办、监察室:0771-3260100;研究生院:0771-3262606 电子信箱:gxunyjsy@126.com;东盟学院:0771-3267055。



十九、其他

(一)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三)我校及各招生学院将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研究生院网页、各招生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请参考《广西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广西民族大学东盟学院

2022年3月23日


附件【《广西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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